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2006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通知》(苏教助函〔2020〕11号)文件要求,本学年我校继续使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现就本学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1.所有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含之前已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老生)须于9月28日前通过移动端路径为: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菜单——资助申请;电脑端网址为: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  。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学生登录后,在线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如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可以拍照上传。

2.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也在此系统同步申请,请学生填报信息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项目。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提交后,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此量化分值作为学院进行困难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学院和学校核实认定困难等级

1.学院在所有学生完成申请后,在电脑端**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学生填写的信息进行核实认定;同时导出申请学生汇总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并结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系统得出的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完成学生困难等级认定,学生困难等级分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学院对各班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初审,核实学生提供的材料,并于10月2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学院审核。

2.11月1日后,学工处对各学院的认定进行复核,通过审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式建档

三、特殊困难学生管理

学院在开展认定工作时应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纳入经济困难学生中。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1苏财教〔2016〕151 号)要求,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按照学校最高档次标准给予资助。

附件: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操作说明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78384  办公室鹤琴211

 

附件: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操作说明.docx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