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我校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在学院内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2019级专转本学生和2021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评选条件
1.参与国家助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已经在学校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已
在系统申请国家助学金(名单见附件)。
2.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 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1)意识形态:反党反社会等公开言论、传播虚假信息或造谣生事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青年大学习未按期完成3次以上等;
(2)思想品德:学术不端、考试作弊、谎报材料等不良诚信记录等,其他有违社会公德或大学生手册的严重言行;
(3)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法规、校纪校规,受到行政拘留、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其他纪律处分等;
(4)学业成绩: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且补考不及格3门及以上等;
(5)生活习惯:所在宿舍在近一学年学工通报中,宿舍不达标(85分)次数达到或超过5次;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有高额消费、抽烟、酗酒、赌博、网络成瘾等不良习气、隐瞒谎报家庭成员和收入情况等。
三、资助标准
平均每人每学年3300元,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2300、3300、4300元三
档发放。资助费用分学期发放,2021年秋学期、2022年春学期各发放资助金额的50%。
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特殊困难库中的学生和其他经核实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该给予43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附件中标红的为特殊困难库学生),但若出现经核实,学生实际不贫困或本学年学生已经获得其他高额资助等情况,可以由学院自行调整决定。
四、评选程序
1.已在系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向所在学院再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正规稿纸书写,具体写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以及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工作经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方面的情况)。之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如已提交则本次无需再提交书面申请。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
2.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品德、学习、生活、工作、贡献等情况进行初步考察,推荐受助同学名单及受助档次;提交班级民主评议表和照片(至少两张)。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3.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复审,根据学院资助金额上限,调整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将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信息并上报学校审核。
*学生提交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申请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所有资助资格。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